合肥市2017年公共文化場館開放實施方案
根據省文化廳、省財政廳《公共文化場館開放實施辦法》,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全市2017年公共文化場館開放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四、五、六中全會精神,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著眼于發揮公共文化機構的基本職能作用,堅持設施完善和運行管理并重,規范各級各類公共文化機構服務項目和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水平,全面深化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紀念館設施免費開放。
二、目標任務
2017年,全市8個公共圖書館、10個文化館、3個美術館、9個博物館、130個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免費開放。免費開放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博物館健全與其職能相適應的基本文化服務項目并免費向群眾提供,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免費開放。所有免費開放場館實現規章制度健全,服務內容明確,保障機制完善,設施利用率明顯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務品牌。
三、實施內容
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免費開放的基本內容包括公共空間設施場地的免費開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的免費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隨社會發展、政府財力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增長而發展變化。具體內容如下:
(一)公共圖書館免費開放包括:一般閱覽室、少兒閱覽室、多媒體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報告廳(培訓室、綜合活動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免費開放;文獻資源借閱、檢索與咨詢、公益性講座和展覽、基層輔導、數字文化服務、流動服務等基本文化服務項目健全并免費提供;為保障基本職能實現的一些輔助性服務如辦證、驗證及存包等全部免費。
(二)文化館免費開放包括:多功能廳、展覽廳(陳列廳)、宣傳廊、輔導培訓教室、計算機與網絡教室、舞蹈(綜合)排練室、獨立學習室(音樂、書法、美術、曲藝等)、娛樂活動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免費開放;普及性的文化藝術輔導培訓、時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眾文化活動、公益性展覽展示、培訓基層隊伍和業余文藝骨干、指導民間文化傳承和群眾文藝作品創作等基本文化服務項目健全并免費提供;為保障基本職能實現的一些輔助性服務如辦證、存包等全部免費。
(三)美術館免費開放包括:舉辦展覽及公益性講座,開展公共教育和觀眾體驗拓展活動等。美術館基本展覽實行免費參觀(少數特殊展覽,可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低票價)。
(四)鄉鎮(街道)文化站免費開放包括:多功能廳、展覽廳(陳列廳)、輔導培訓教室、計算機與網絡教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免費開放;書報刊借閱、時政法制科普教育、群眾文藝演出活動、數字文化信息服務、公共文化資源配送和流動服務、體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動等服務項目健全并免費提供;為保障基本職能實現的一些輔助性服務如辦證、存包等全部免費。
博物館保持原所有開放內容前提下,提升展示水平和服務質量,充分發揮博物館、紀念館宣傳教育功能。
四、資金籌措
2017年,市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免費開放補助標準為每館50萬元;縣(市、區)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免費開放補助標準為每館20萬元;綜合文化站免費開放補助標準為每站5萬元;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按照免費開放運行情況、接待參觀人次、服務質量等因素確定補助標準。
市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及市轄區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分擔50%,市級財政分擔50%;縣(市)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分擔50%,其余部分省財政分擔50%、縣(市)財政分擔50%;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經費由中央財政給予補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開發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公益性文化單位,建立免費開放工作領導機制。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方式,嚴格遵守免費開放工作要求,落實政策措施和配套資金,確保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管理創新。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博物館要圍繞基本文化服務功能,精心設置服務項目,提高公共文化設施利用率。市級館、等級館、等級站要充分發揮帶頭引導作用。
(三)加強經費統籌。各縣(市)區、開發區財政部門要按照“增加投入、轉換機制、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的原則,將支持免費開放工作與建立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經費保障機制緊密結合,確保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博物館免費開放后正常運轉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要加大文化站補助資金統籌力度,會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籌安排,根據實際情況審核下達。
(四)加強督查考核。各縣(市)區、開發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對照免費開放基本內容、年度目標任務和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服務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博物館要認真對照服務標準,提能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