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文化和旅游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安徽省文旅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等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文旅辦函〔2019〕760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合肥市2019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9〕182號)文件精神,現將2019年度我市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評定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四系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分別按皖文人〔2011〕49號、〔2011〕48號、〔2011〕47號、〔2011〕50號文件執行;圖書資料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仍按照以考代評的方式確定;藝術、文物博物、群眾文化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分別按照皖文職改〔2003〕188號、皖文職改〔2003〕221號、皖文職改〔2006〕64號文件執行(相關文件可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門戶網站下載)。
(二)堅持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緊密銜接,要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結構比例內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須經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同意。
(三)進一步規范申報材料。申報人員有關信息需要在用人單位、評委會組建單位以及審核批復管理部門進行“三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均不少于5個工作日。申報人員要按規定認真填寫相關表格并提交各類業績成果、論文著作材料。用人單位要嚴格申報推薦和材料審核、公示工作,對申報人提交的各類證書原件進行認真審核,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審核人簽字。上年度評審未通過者,此次未補充新的業績材料,不予受理。每位申報人員須填寫《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用人單位在公示后,出具公示證明。在評定中如發現申報材料不真實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申報材料
(一)各縣(市、區)申報人員由其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委托評審函,分別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附件8,不裝入資料合訂本)并報送電子版。凡屬破格申報人員,須填寫《破格申報審批表》(附件3)。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附件4),申報高級技術職務每人4份(其中1份裝訂入資料合訂本),中、初級技術職務每人一式3份(其中1分裝訂入資料合訂本)。
(三)《業務自傳》1份不少于2000字,內容必須客觀真實,重點介紹任現職以來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專業成果等,并附證明材料,由單位審核后加蓋公章,裝入資料合訂本。
(四)《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明登記表》(附件7,A3紙打印),高級每人一式25份(須報送電子版),中、初級每人一式15份。須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審核蓋章(不裝入資料合訂本)。
(五)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等材料,實行聘任制的企事業單位人員還須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聘用合同或者聘任文件,原件由用人單位審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裝入資料合訂本。
(六)任現職以來存入個人檔案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經用人單位審核后加蓋單位公章,裝入資料合訂本。非國有單位未進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單位提供書面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裝入資料合訂本。
(七)申報時須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目錄表》,交二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2張,連同申報材料一并裝袋,材料袋要規格統一,堅固耐用。
(八)申報材料須用鋼筆填寫或打印,字跡要端正清楚,內容準確真實,欄目不得漏填,不得隨意涂改,并加蓋公章。相關表格可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廳或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門戶網站下載。
(九)《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資料真實性承諾書》和公示證明。要切實做好申報推薦、評審結果、考核聘任三個環節的公示工作。各單位在接收申報材料時,要認真把好初審關,不得將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推薦上報。為建立誠信制度,客觀、公正的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各推薦單位和申報人均需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資料真實性承諾書》,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基本情況,主要業績,專業成果、申報職稱系列層次和服務基層情況(時間、地點、任務等)予以公示,并出具公示證明。對違反規定程序,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十)請按照評審標準條件規定的數量,提供個人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論文原件,論文復印件需含論文所登刊物的封面、目錄、正文等(多余著作和論文不予接收)。
(十一)評審材料不予退還,請自留底稿。
(十二)申報資料應規格統一。資料合訂本裝訂順序:
1.申報 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封面);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目錄;
3.直接申報(破格) 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審批表;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5.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復印件);
6. 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7.繼續教育學時認定;
8. 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9.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裝訂入冊1份);
10.獲獎證書(復印件);
11.業務自傳;
12.論文(復印件,按出版時間先后順序裝訂)、著作;
13.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
14.單位公示證明。
三、時間安排:
1.2019年申報評定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四系列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的有關材料,由所在各縣(市、區)主管局、各單位匯總后,于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期間統一報送到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人事處審核辦理申報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2. 2019年申報認定藝術、文物博物、群眾文化3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的有關材料,由所在各縣(市、區)主管局、各單位匯總后,于2019年11月1日-11月10日期間統一報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人事處審核辦理申報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在接收申報材料時,要認真把好初審關,嚴格按照相關系列的標準條件,不得將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推薦上報。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人事處將對所有申報材料嚴格審查,凡不符合申報條件者一律不予受理。要堅持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逐級簽字,加蓋公章。對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之后5年內不得申報。對未按規定程序開展申報、評審工作的,其推薦、評審結果一律無效。
(二)嚴密組織專業答辯。凡申報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系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在評審前均須參加由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論文答辯;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在資格認定前均須參加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的知識問答和技能展示(論文答辯、技能展示的具體時間和有關事項將另行通知)。
(三)關于繼續教育。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按照有關規定,2016年度以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應不少于72學時,2016年度(含)之后每年應不少于90學時,且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因故在當年度不能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學識的,可以順延至下年度學習。今年起,在申報職稱的最近一個任職周期內,年度繼續教育學時平均達到規定學時即可,但不得在一個年度內突擊完成所需學時。未按要求選修公需科目或者達不到規定年度學時和累計學時的不得申報相應職稱。
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繼續教育學時,由市直主管部門或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后,統一攜帶相關材料報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辦理復核手續。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繼續教育學時由市直主管部門或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即可。
(五)職稱評審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皖價費〔2005〕7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六)未盡事項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游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文件執行。
(七)聯系方式:合肥市政務新區合肥市廣電中心A座519室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人事處。
聯系人:蔡周玉、高修泉
聯系電話:0551―63509928
特此通知。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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