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肥東縣文化館”、“合肥演藝有限責任公司”、“巢湖市掇英軒文房用品廠”等3個單位被安徽省文化廳成功命名為“安徽省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基地”,此外,“巢湖市蘇灣鎮中心學校”被命名為“省級非遺傳習所”。我市這4家單位將繼續發揮各自項目特色,拓寬傳承思路,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有效保護、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我市乃至全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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