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單位決算
日期: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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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單位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職責
二、單位決算構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職責
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單位職責主要有:1、重大文藝活動和展覽展示:包括全市大型節慶文化活動、館辦陣地群眾文化活動和舉辦各類主題的展覽展示;2、全民藝術普及:對社會各類人群開展免費藝術培訓、對縣區館(站)干部的業務培訓指導、對社會業余文藝骨干的藝術培訓;3、弘揚優秀傳統文化:開展非遺保護工作的政策咨詢;組織實施和指導開展全市非遺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工作;承擔全市非遺數據庫建設;指導保護計劃的實施,承擔省市及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研究;舉辦學術、展覽(演)及公益活動,交流、推介、宣傳非遺保護工作的成果和經驗;組織實施研究成果的發表和人才培訓等;4、免費開放:公共文化設施和場地全年免費對外開放。5、群眾業余文藝團隊建設:培育組建群眾業余文藝團隊、對其給予業務輔導,組織排練與演出。6、精品文藝創作:打造群眾文藝藝術精品,利用各類演出及活動平臺進行推廣。7、理論調研:開展群眾文化社會調研和編輯工作、組織群眾理論研討、開展社會文化宣傳等。
二、單位決算構成
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單位決算僅包括單位本級決算,無其他下屬單位決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報表
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單位決算報表由以下9張表格構成,具體表格內容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1370.95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轉結余、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1370.95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20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28.78萬元,增長10.37%,主要原因:一是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二是年中下達專項資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52.5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68.25萬元,占93.77%;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84.32萬元,占6.23%。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345.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42.68萬元,占47.75%;項目支出703.29萬元,占52.25%;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268.25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1268.25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20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97.05萬元,增長8.34%,主要原因:一是上級轉移支付增加;二是年中下達專項資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68.25元,占本年支出的94.23%。與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97.65萬元,增長8.34%。主要原因一是年中下達專項資金;二是政策支出的發生。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68.2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1157.19萬元,占91.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81.81萬元,占6.45%;住房保障(類)支出29.25萬元,占2.31%。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986.66萬元,支出決算為1268.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8.5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級下達轉移支付資金;二是政策調整引起變化。其中:基本支出586.55萬元,占46.25%;項目支出681.69萬元,占53.75%。具體情況如下: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9.1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69.1萬元屬于非遺傳承人補助,是年中下達上級轉移支付。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群眾文化(項)。年初預算為929.45萬元,支出決算為1003.0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7.9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年中下達資金。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年初預算為71.08萬元,支出決算為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9.5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達轉移支付資金。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費(項)。年初預算為80.23萬元,支出決算為81.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9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調整導致。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22.27萬元,支出決算為24.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1.5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工資調整導致增加公積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4.31萬元,支出決算為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0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資增加調整導致工資提租補貼基數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86.56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39.5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47.0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合肥市文化館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合肥市文化館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0.09萬元,支出決算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本年未發生公務接待。
(二)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年無預算也無發生。經費使用根據市外辦批準的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嚴格執行《合肥市市直黨政機關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合政辦〔2014〕8號)、《關于轉發〈安徽省省直黨政機關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合財行〔2014〕944號)等相關規定。2021年,參加(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減少0.09萬元,下降100%,減少的原因是本年未發生公務接待。經費使用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合肥市市直機關公務接待費管理暫行辦法》(合財行〔2015〕64號)等相關規定。2021年,國內公務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年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經費使用嚴格按照省市公務用車配備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年未發生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2021年,購置車輛0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與2021年度預算相比0持平,0持平的原因是我單位無公用車,因此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文化館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數為0輛。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合肥市文化館組織對2021年度納入單位預算的11個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覆蓋率達100%。從評價總體情況來看,合肥市文化館項目立項程序完整、規范,預算執行及時、有效,績效目標得到較好實現,績效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二)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和部門評價結果
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單位決算中公開“公共交通租賃費、合肥市文化館專項資產配置、群眾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新品牌項目、設備維護保養費、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補助資金、水電物業費、外立面玻璃幕墻清洗、網絡鏈路租賃費、文化館免費開放資金、文化館免費開放資金(上級)、展覽經費”等11個項目的單位評價和績效自評結果,詳見“附件: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項目支出單位評價報告和績效自評表(共11個)”。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合肥市文化館系非行政或參公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部門決算機關運行經費的口徑,本年度機關運行經費為0。2021年度本單位運行經費436.7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度,合肥市文化館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92.2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9.8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372.4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92.2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1.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93 %,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10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文化館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經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一般公共預算及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1.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單位決算報表(共9張)
2021年合肥市文化館單位決算報表
2. 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度項目支出單位評價報告和績效自評表(共11個)
合肥市文化館2021年項目績效自評表